3月8日那天,我开车去顺义奶奶家回来,车上坐着哥哥和老公,路过朝阳区七棵树桥东丁字路口时,被警察拦下。因为当时是两会期间,查车很严,我以为是例行检查,很从容的就拿出了驾驶本和行驶证件交给了警察。当警察告诉我闯红灯了时,我很是诧异,因为当时路口有5名警察,因为查车所以造成了拥堵,我过路口时明明是绿灯的,警察拦住我和其他车辆的时候是在路口中间当然灯已经变了,变成红灯了啊!
我和其他被扣车辆按照警察的指意停靠在路边接受处罚,车上的哥哥和老公也很诧异,和我一并来到负责处罚的警察面前。这时候已经有七八个司机站在警察的身边了,当警察叫到我名字时后面加了个“女士”,因为当天是“三八妇女节”我就和警察开玩笑到:“您还知道我是女士啊?今天是妇女节啊!”警察立正后给我敬了个礼说:“祝您三八节快乐!”我笑了,然后很认真的问警察:“怎么说我闯红灯了啊?”警察说:“就是闯红灯了”我答:“没有啊!过来的时候是绿灯,警察拦住我们以后才变的红灯啊!”警察说:“您有疑异可以去申请复议”然后为我开具了罚单。
当警察让我在罚单上签字的时候,我问:“可以不签吗?因为我不认为我是闯红灯了”警察说:“你签不签都一样,你有疑议也要接受处理完了去申请复议”一直遵纪守法的我听警察这么说就规规矩矩的在罚单上签了字。因为着急赶路,所以我在那些和我一样接受处罚的司机的争议声中离开了现场,他们都和我一样莫名其妙的在接受处罚。试想一下,路口站着五名身着明显警察服装的警察,有几个司机会迎面闯红灯呢?所以,大家和我一样,都怀着不解和警察理论。
过了两天,我去交通队接受处理,被告知这种情况可直接去银行交罚款就行,我从交通队要来处罚我的交通支队电话咨询申请复议的事情,对方态度很好,告诉我要给当地区政府写信,申请行政复议。我上网查寻到区政府的地址就把过程写了寄了过去。
又过了几天,区政府法制办的同志电话联系我,让我过去一趟。我去了,在门口又是照相又是复印身份证的,弄的我还挺紧张的。到了法制办,负责接待的同志依然态度很和蔼,了解了一下情况又让我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再按照他们要求的格式重新写一下过程,签完字后让我回去等通知。
大概一周以后,我被通知去法制办领取《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
又过了些天,大概七八天吧,我被通知去法制办查阅被申请人(处罚我的那个警察)提出的书面答复。我对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有些疑异,因为被申请人拿出的证据居然是处罚通知书,那个他当时跟我说签不签字都一样的东西,还说我当时没有提出疑议,我有些气愤,但是还是按照程序又写了反驳的书面材料。
5月4日,我被通知次日去法制办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电话里询问结果,对方很客气的说:“你来了就知道了”我能够理解,因为那是对方的工作。
5月5日,我如约来到法制办,领到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结果是维持原判,我败诉,原因是我的证据不足,呵呵!我被告知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你们说我还去吗?
我本人是不太想去了,原因:一、时间:这次复议我已经去了法制办四次,均是堵车--办事--堵车,往返路程大概要3个小时左右,还要求随叫随到(基本上是头天打电话,要求次日早上九点到,经商量均约在十点左右),然后就损失半天的时间。二、金钱:往返四次的油钱约50元,停车费10元,如果胜诉我只能返回来200元罚款和被扣的3分。我的初衷不是为了那200元,因为心里不服判决才提出的诉讼,就是所谓的“讨个说法”。我开车已经7年了,也接受过若干的处罚,这是仅有的一次对处罚结果我有疑议的。三、难度大:想找出那些和我一样当时接受处罚的司机太难了,就算找到了,他们的言辞能够做为证据吗?他们又有几个向我一样爱较真的呢?
这次经历让我知道,我的能力是弱小的,我怎么能和执法部门争论呢?我只是一介草民,我就该本本份份的无条件接受那些我有口说不清的事情。唯有在这里,我可以倾诉,这些天以来所做的这些努力,来博取一些同情……
